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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]台北市行姓男子搭捷運時,見一旁的正妹身材火辣,竟涉嫌伸狼爪偷摸正妹的翹臀,正妹被吃豆腐後趕緊下車,行男竟也跟著正妹的腳步下車,還一路尾隨行跡不軌,正妹得知被跟蹤氣得報案提告;台北地檢署根據監視器畫面,認定行男涉嫌騷擾正妹,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。
今年5月17日晚上7點多,行男在北捷板南線忠孝復興站上車後,見搭乘同車廂的正妹身材火辣,竟趁乘客眾多擁擠的機會,趁機偷抓正妹的屁股一把,正妹察覺被性騷擾,在列車停靠忠孝新生站時立即下車躲避。
不料,行男見正妹下車後,竟也跟著下車,還一路尾隨意圖不軌,正妹不堪受辱,氣得報案提告;檢警調閱捷運站監視器畫面後,循線逮到從忠孝新生站折返搭回忠孝復興站的行男。
檢警比對監視器畫面及被害女子的說詞,認定行男涉嫌性騷擾,因性騷擾為告訴乃論之罪,考量行男無法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,因此將他起訴。
根據性騷擾防治法25條規定,意圖性騷擾,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或觸摸其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,可處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〔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