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假結束,即將迎來開學季
補習班常會印製講義給學生使用
以下介紹常有侵害著作權及合理使用之爭議
法律分析:http://www.forever-wind.com.tw/
#法律常見情境
補習班印製課程講義:加入各式書籍教材內容
大學生印製原文書:印製全本或是印部分內容
#案件故事
大華補習班將阿美老師出版的國語教材全本複印給學生使用,原著作上有標示「河馬出版,請勿複印」。
#侵害與合理使用
侵害著作權
本件為以「重製」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。
合理使用
一定範圍內(著作權法第44~63條)合理使用著作,不構成侵權。
教育使用上,限定各級學校及其教師,為學校授課需要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。(第46條)
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時,應註明出處(第64條)
本件為「補習班」重製他人著作,非屬上述「各級學校及教師」適用對象,故屬侵害阿美老師的著作權。
又假設重製者為「小樹國小的老師」,雖得「合理使用」,但依第 65 條,尚需要判斷「重製部分於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」,本件「全本」複印,已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。
#法律責任
民事責任:因「故意」或「過失」不法侵害者,負損害賠償1萬~100萬元。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,賠償額得增至500萬元。
刑事責任:故意重製者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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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件僅討論相關法律議題,不針對當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