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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國內一個知名大集團董事的兒子,被控外遇還拋家棄子,把兩個孩子丟給元配照顧,自己不聞不問。台北地院除判准離婚,並依元配請求,判決該名少東給付元配夫妻剩餘財產1.4億餘元, 以及按月支付兩名小孩扶養費共15萬元,直到成年為止,粗估至少要給元配逾1.5億元。
這名大集團少東名下擁有10多筆房產,另有投資事業,同時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,並在台北市擁有兩戶打通成一戶的大樓豪宅。他與妻子結婚20年,育有2個孩子。
少東的元配2016年指控,丈夫婚後離家18年,期間不但被捉姦在床,還對小孩不聞不問,2個小孩的身體健康有狀況,全由她一人照顧;元配訴請離婚,要求丈夫按月給付扶養費共15萬元,另給付剩餘財產分配4.3億餘元、以及當初遭捉姦的刑事和解金3千萬元。
少東出庭說,他當初雖離家,但為修補關係又搬回台北和妻子同住;剩餘財產分配部分,他個人名下財產大多是婚前累積或婚後受贈、繼承與孳息而來,非靠薪資所得,平均分配有失公平。
法官認為,少東婚後確實一度離家,分居期間還與女子通姦,且對小孩漠不關心,導致婚姻無法維持,判准離婚。
法官依元配所求,判少東應按月給付15萬元扶養費直到小孩成年,另認定剩餘財產應給付1億4564萬餘元;至於捉姦刑事和解金3千萬元,法官認為雙方當時未成立和解契約,駁回此部分請求。元配律師昨說,會再上訴。
〔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〕